公积【jī】金热问|家庭名下有三套【tào】及以上房产,还【hái】能申【shēn】请“商转【zhuǎn】公【gōng】”吗?-当前看点

2024-9-21 16:25:40来源:红网

红网时刻新闻9-21讯(记者 康【kāng】希)9-21起,长沙顺位【wèi】抵押方【fāng】式办【bàn】理商【shāng】贷转公【gōng】积【jī】金贷款(即“商转【zhuǎn】公”)正式实【shí】施。截至目前,有14家银行可以开【kāi】展相关业务【wù】。那么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【jī】金管理中心,办【bàn】理【lǐ】“商【shāng】转公”业务有哪些申请渠道?名【míng】下有三套及【jí】以上房产,还能办理“商【shāng】转公”业务吗【ma】?

问【wèn】:家庭名下【xià】共【gòng】有三套房产,按照购【gòu】买时间顺序购买【mǎi】的第二套房屋可以申请商转公吗?


(相关资料图)

答:不可以。

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【rén】住房【fáng】贷【dài】款业务的通【tōng】知》(建金〔2014〕148号)规【guī】定:住【zhù】房公【gōng】积金贷款【kuǎn】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【fáng】的缴存职工。住【zhù】房公积金管理【lǐ】中心不得【dé】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【de】缴存职工家【jiā】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【rén】住【zhù】房贷款。申请公【gōng】积金贷款,按照家【jiā】庭名下现有的【de】房【fáng】屋【wū】套数计算,而不以房屋【wū】购买【mǎi】的先【xiān】后【hòu】顺序。

问:开具单位缴存使【shǐ】用证明需【xū】要提供什么材料?可【kě】通过哪【nǎ】些渠道办理?

答:单位需提供《住房公积金缴【jiǎo】存【cún】证明【míng】申请书》、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营业执照正本(复印【yìn】件)、近2个月的【de】社会保【bǎo】险缴费通知单和税务【wù】代扣社【shè】保的完税证明(原件)及【jí】专【zhuān】管员身【shēn】份证【zhèng】(原件)。

办理渠道【dào】:可通过单位网【wǎng】上【shàng】业务大厅(单位版)或【huò】者前【qián】往中心各营业厅【tīng】申请【qǐng】办理。

问:办理了【le】租房提取业务,再申请【qǐng】办理【lǐ】还贷提【tí】取业务,需要间隔12个【gè】月吗?

答:不需要。

职工在长沙行政区域【yù】内无房,每年可以【yǐ】办【bàn】理一【yī】次租房提取。在符合条件的情【qíng】况下【xià】,同时也【yě】可办【bàn】理还贷提取业【yè】务。

问:职工缴存地为【wéi】省【shěng】直中心,在其他【tā】公积【jī】金中心【xīn】申请了贷【dài】款,可以办理月对冲吗?

答:不可以。

职工自筹资金【jīn】还款12个月后,可办理偿还非【fēi】本中心贷【dài】款本息【xī】提取业务。

问:商【shāng】业银行住房贷【dài】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和二【èr】手房【fáng】公积金贷款【kuǎn】业务申请【qǐng】的办理渠道有哪【nǎ】些?

答:目前主要有三种办理渠道:

◆关注“湘直公积金【jīn】”微信【xìn】公众号,在公共服【fú】务栏目中的“预约叫号”预【yù】约前【qián】往智慧【huì】信贷【dài】厅办理;

◆下载“手机公积金”APP自助申请办理;

◆携带齐全资料到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厅使用自助机申请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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