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世界新视野】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申报社保缴费基数

2024-9-20 10:59:33来源:青瞳视角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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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【jīng】市【shì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近【jìn】日发布通知【zhī】,明确了【le】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3年度各【gè】项社会保险(养老、失业)缴【jiǎo】费基数和缴费【fèi】周期的【de】有关问题【tí】。

通知明确,在市【shì】、区两【liǎng】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(代)办机构以【yǐ】个人身【shēn】份存档,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,以及在各街【jiē】道(乡镇【zhèn】)便民服务中【zhōng】心(原【yuán】社保所)缴纳社会【huì】保险的【de】个人(简【jiǎn】称灵活就业人员【yuán】),须在规定的【de】期限【xiàn】内申报2023年度【dù】社会保【bǎo】险缴费基数和缴费【fèi】周期。个人可通过北京市政【zhèng】务【wù】服务网,搜索“灵活就业【yè】‘一【yī】件事’集【jí】成服【fú】务”事项,选择【zé】“灵活就业【yè】人员【yuán】社会保【bǎo】险【xiǎn】缴费【fèi】申报与变【biàn】更”业务,进行网上申报;也可到市、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(代)办【bàn】机构或街道(乡镇)便民服务中心(原【yuán】社保所)申报。缴费周【zhōu】期可以选【xuǎn】择按月【yuè】、按季度、按半年或按年缴费。

未按期办【bàn】理【lǐ】申报【bào】手续【xù】的,其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【rén】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【shù】确【què】定,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,以下限作为缴费【fèi】基数;缴费周期默【mò】认为按【àn】月缴费【fèi】。

灵活就【jiù】业人员在办理“灵【líng】活【huó】就业人员社会保险【xiǎn】缴【jiǎo】费申报与变更”业务时如【rú】有【yǒu】疑问,可以拨打社会【huì】保险咨询热线12333。

申报【bào】2023年【nián】度各项社【shè】会保险(养老、失业)缴【jiǎo】费基数和缴费【fèi】周期的期限为9-20至9-20。

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将另行公布。
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

编辑/谭卫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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