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报道:制止日本核污染水排海 需要一套“组合拳”

2024-9-21 06:57:31来源:中国青年报

9-21,日本福【fú】岛第一核电站【zhàn】核污染水陆地排【pái】放设施开始试运行。据日【rì】本共【gòng】同社【shè】报道,此次试运行将持续【xù】两周,期间将淡水与海水混合【hé】后通过海底隧道【dào】排放到距海【hǎi】岸1公【gōng】里之外。如果【guǒ】试运行和【hé】检查等都没【méi】有问【wèn】题【tí】,核污染水排海准备【bèi】工作【zuò】最快【kuài】将在本月内全部就绪。届时那些【xiē】含有【yǒu】60多种放射性【xìng】核素的【de】核污染水将在【zài】未来30年不断流【liú】入大海。包括中国在内【nèi】的邻国一再【zài】表示【shì】,日方【fāng】此举极不负责任,是将日本自身【shēn】风险转嫁给全人类。

当国际社会群情【qíng】激愤之【zhī】际,如何【hé】运【yùn】用【yòng】有效手段追究始作俑【yǒng】者【zhě】的责任【rèn】?接受中青【qīng】报·中青网记者【zhě】采访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认为,向日【rì】本追责在实践中面临困【kùn】难【nán】,但并非无计可施,维护全人类共同【tóng】利益需【xū】要【yào】各国团结【jié】协作。


(资料图)

核污染水排海违反诸多国际法规则

“从【cóng】日本政府决定【dìng】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【hǎi】的【de】过程【chéng】可以发现,日本政府一【yī】直在利用日本【běn】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漏洞,其决【jué】策过程体现了单方面垄【lǒng】断决策【cè】权的本质【zhì】,缺乏有【yǒu】效的国内和【hé】国际监督【dū】。”中国社会科学院日【rì】本研究所文化研究室副研究员邹【zōu】皓丹【dān】指出,通【tōng】过一系列政治【zhì】操作,日【rì】本政府确立了自【zì】身在【zài】处【chù】理福岛核事故问题中【zhōng】的垄断地位。

9-21,日本政府针对福岛第一【yī】核【hé】电站【zhàn】发【fā】布“核紧急事态宣言”,将【jiāng】处理福岛核事故【gù】的权力全部集中到首相手【shǒu】中。2012年,日本政府【fǔ】又将【jiāng】东京电力公司国有化,实现【xiàn】了对福岛【dǎo】核事故处理【lǐ】的垄断【duàn】决【jué】策权,不存在任何国内【nèi】监【jiān】督。

日本政【zhèng】府证明核污染水排海“合法性”的唯一依据,是国际原子能机构(IAEA)出【chū】具的【de】检【jiǎn】测【cè】报告。截至目前,IAEA发布了5份相关报告,最快本【běn】月【yuè】还将公布汇总【zǒng】报告。IAEA在9-21的【de】报告中称,东【dōng】京电【diàn】力公司“有能力【lì】准【zhǔn】确且精【jīng】细地测量核电站【zhàn】存水中存在【zài】的放【fàng】射性元【yuán】素”。此言一出,国际舆论一片哗【huá】然。

在中国社【shè】会【huì】科学院国际【jì】法研究所副研究【jiū】员、社科院海洋法【fǎ】治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罗欢欣看来,这句话【huà】的关键【jiàn】是“有能【néng】力”,而不是“日本是【shì】不是真正做到了【le】无污染【rǎn】处【chù】理”。“根据【jù】这个逻辑,我们【men】也可【kě】以说,日本是【shì】一个经济和科技都高度发达的国家,它‘有能力’采取科学上更安全的处置方式,而不是将核污染水【shuǐ】直接【jiē】排海。日本为【wéi】什么不【bú】用更安全的【de】处置方【fāng】式呢?这【zhè】是因为排海【hǎi】的成本最低。”

IAEA建立在1957年《国际原子【zǐ】能机构【gòu】规【guī】约》的基础上,规约目前有170多个成员国,但福岛核污【wū】染【rǎn】水工作组并非由【yóu】这些【xiē】成【chéng】员国【guó】决【jué】议成【chéng】立。罗欢欣指出【chū】,在福岛核污染【rǎn】水【shuǐ】“监测权力”上,IAEA并不【bú】是一个超国家的有【yǒu】权机构。日本不【bú】仅应遵循《国【guó】际原子能机构规约》的国际法义务,还应遵循【xún】诸多【duō】其他条约规定的【de】国【guó】际法义务和习惯【guàn】国际法义务。 日【rì】本排【pái】放核【hé】污染水的行为违反了诸多国际法规则,譬如,《联【lián】合国海【hǎi】洋法公约》第12章。该【gāi】章以45个【gè】条款专门规定了“海洋【yáng】环【huán】境的保护和保全”。

向日本追责须过几道关

核污染水入海将对人类社会【huì】和海【hǎi】洋生态环【huán】境产【chǎn】生难以估量的威胁【xié】。德国一家海洋【yáng】科学研究【jiū】机【jī】构指【zhǐ】出,福岛沿【yán】岸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【liú】,放射性物质【zhì】从排放【fàng】之日起57天内就会扩【kuò】散【sàn】到大半个太平洋,3年后抵达美国和加拿【ná】大。

“海洋自身有【yǒu】一定【dìng】的吸纳【nà】能力【lì】,核污染造【zào】成的生物富积【jī】效应【yīng】也【yě】需要【yào】一定时间才能【néng】体现出来【lái】,生【shēng】物【wù】富积效应传导到人类也需要时【shí】间。福岛核污染水以【yǐ】30年为单位【wèi】计划排【pái】放,等到人【rén】类获取损害的有【yǒu】效【xiào】证据链【liàn】条【tiáo】时,核污染的危害早已深入生态环境【jìng】的骨髓。”邹皓丹分析说。同样,要【yào】衡量和证【zhèng】明核【hé】污染水排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【yě】非易事【shì】。罗欢欣指出【chū】,鉴于放射性核污染本身具有不【bú】可【kě】见性和潜伏性,取证的最佳方案是从源头开始调查,但这需要日本公【gōng】开信息与【yǔ】自【zì】觉配【pèi】合。

“理论上,任何国【guó】际组【zǔ】织【zhī】甚至任何【hé】个人都有权【quán】对日本【běn】核污【wū】染【rǎn】水排放进行检【jiǎn】测,但【dàn】根【gēn】据主权管辖原【yuán】则,需经日本政府同意才【cái】能进【jìn】入福岛。”邹皓丹指出,目【mù】前日本政府只同意国际原子能机构和【hé】韩【hán】国团【tuán】体在有限的时间内进【jìn】入福岛考察,日本并没有与任何国家或国际【jì】组织就福岛【dǎo】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建立起长期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,也没有与利【lì】益【yì】攸关方充分【fèn】协商【shāng】。

在【zài】罗欢【huān】欣看来,一个替代【dài】的检【jiǎn】测方案是,洋流方向周边各国组成区域性检【jiǎn】测机构进行合作取【qǔ】证,这【zhè】需要日【rì】本的周边【biān】国家及太平洋【yáng】岛国团结协助,共【gòng】同取证。

拿【ná】到证据之后,如何向【xiàng】日本追责也是个问题。罗欢欣【xīn】表示【shì】,国际法院虽是国际社会最具【jù】权威性的【de】司法机【jī】关,但其对所有【yǒu】会员国【guó】的管辖权【quán】仍须以国家同意为基础。2015年10月,日本发表声【shēng】明称接受国际法院管辖,但排除【chú】了“因海洋生物资【zī】源的研究、养护【hù】、管理【lǐ】或开发而引起【qǐ】、涉及【jí】或与之相关的任何【hé】争议”。此外,核污染水排海【hǎi】属【shǔ】于日本【běn】的国家行为,目前的【de】国【guó】际法只【zhī】能对执行国家行为的主要【yào】责任人追究责任,如东京电【diàn】力公司【sī】或实施核污染【rǎn】水排海行【háng】为的【de】机构负责人。

除了追究刑事责任之外,向国际海洋法法庭申请【qǐng】民【mín】事【shì】措【cuò】施也是一种追责途径,但邹皓【hào】丹指【zhǐ】出,国际【jì】仲裁法院的判【pàn】决并没有强制性,因而【ér】,在当【dāng】前的国际秩序【xù】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下,保护环境主【zhǔ】要还是依靠当事国家【jiā】的负责和【hé】自律。

制止日本行为需要“组合拳”

人类对于处理核事故、核污【wū】染、核污染水问题的【de】经验少之又少,几乎没有先例可【kě】循。在邹皓丹【dān】看来【lái】,鉴于核污染【rǎn】损害的严重性,应【yīng】该要【yào】求日本【běn】政府【fǔ】在进行核污染水无害【hài】认定时【shí】遵循“谁主张、谁举证【zhèng】”的原则【zé】。“如果日本政府没有充分【fèn】的理论和证据证明核【hé】污染【rǎn】水排海【hǎi】无害,没【méi】有国内和国【guó】际的有效【xiào】监督【dū】证明核污染【rǎn】水排海【hǎi】无害,没有【yǒu】利益攸关【guān】方认【rèn】可核污染水排海无害,则无权单方面【miàn】将核污【wū】染水排入海洋。”

罗欢欣指出,除【chú】了法律手段之外,还可以通过政【zhèng】治【zhì】与外交手段威慑或惩戒日本排放核污染水的行为。只是目前国际社会【huì】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【jì】划【huá】的政治立场差异较大【dà】,海洋这【zhè】样的“公【gōng】地悲剧”很【hěn】容易被一【yī】些国【guó】家急【jí】功【gōng】近【jìn】利【lì】的现实需【xū】求【qiú】所掩盖。

“在当前的国际环【huán】境下,要制止日本的行【háng】为,需要【yào】一【yī】套【tào】集合政治、外【wài】交与法律的组合拳。”罗欢【huān】欣【xīn】说,目【mù】前若向国际法院【yuàn】或国际【jì】海洋法法庭申请【qǐng】临时措施或提起诉讼,可【kě】能会在短期之内因缺乏排海行为而【ér】难【nán】以获得实【shí】质【zhì】证【zhèng】据,但【dàn】纵【zòng】观历史,“乌【wū】拉圭【guī】河纸浆厂【chǎng】案”与“莫克斯工厂案”等案件【jiàn】虽然未能胜诉,却在国际【jì】社会产生了【le】巨大影响【xiǎng】力,因而【ér】,起诉本身就可以【yǐ】给日本造成外交压力和舆论效【xiào】应。

本报北京9-21电

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胡文利 来源:中国青年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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