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【jù】《自然【rán】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【yòng】论证材料【liào】编制的通知》有【yǒu】关【guān】精神【shén】,现对《环三都岛浅海筏式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(十八【bā】)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海域使用论证报【bào】告表(公示【shì】版)》有【yǒu】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的基本情况
(相关资料图)
本项目拟【nǐ】在【zài】宁德市【shì】蕉【jiāo】城区三都岛东【dōng】南【nán】侧【cè】海域开展【zhǎn】藻类筏【fá】式【shì】养【yǎng】殖,项目总面积为232.1404公顷,拟规划为藻类筏式养殖【zhí】。施工周期6个月【yuè】,申请用海期限为15年。
根据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(试行)》,本项目【mù】属于“18渔业用海”“1802增养【yǎng】殖用海【hǎi】”。根据【jù】《海域使用分【fèn】类》(HY/T123-2009),本项目海【hǎi】域使用类【lèi】型一级类【lèi】为“渔【yú】业用海”,二【èr】级类为“13开放式养殖用海”;用海方式【shì】一级方式【shì】为“开放式【shì】”,二级方式为“41开【kāi】放【fàng】式养殖”。
二、海域使用申请人
海域使用申请人:宁德市蕉城区海域海岛收储中心
地址: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63号主楼301室
三、编制主体名称
编制主体名称: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公示期内,若【ruò】任何单【dān】位、组织和个人对【duì】本公示内【nèi】容有【yǒu】意见,可通【tōng】过组织评【píng】审单位电话联【lián】系、发送【sòng】信件或传真到【dào】组织评审单位或直接到【dào】组织评审【shěn】单位反映【yìng】意见。征求的主要事项为: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【hé】对【duì】建设项目及海域使用论证报【bào】告【gào】的建【jiàn】议和要求。
公示日期:9-21-9-21
公示单位: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
联系人:谢鸣梅
电话:0593-2952207
传真:0593-2826651
附件:环三都岛浅【qiǎn】海筏式开放式养殖用海【hǎi】区块(十八)项目【mù】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(公示【shì】稿【gǎo】)
(来源: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)